湘阴县“三招并举”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09:40 【字体:

  一是完善奖扶政策。(1)在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和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按增加一人份额进行分配;(2)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生家庭,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是移民对象的,每年另行增加。(3)建立“生育关怀”基金,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的资金作为专项基金,为农村计生家庭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对特困家庭每户每年发放不少于1000元的扶助资金,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家庭的子女当年度考上全日制大学的,按一本、二本、三本每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移民对象适当增加。

  二是加大优待力度。在教育培训方面,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时对两类家庭倾斜10%,免费参加县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药品从业人员相关培训、水产养殖培训等,移民对象另行补助生活费。在就医就业和住房方面,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5%;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再就业,优先办理失业保险金,优先录用事业单位招考补充工作人员,减免危房鉴定费和房产手续登记费。在困难救助方面,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优先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做到应保尽保,临时救助标准提高1-2倍,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优先安排救灾救济、慈善援助和临时生活救助。在生产经营方面,同样给予优先安排。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将奖扶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宣传活动,严格执行户申报、村公示、乡镇审核、县计生局确认的资格审查程序,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资金。同时,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计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对工作主动、执行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计生考评加分奖励;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力、引发矛盾纠纷、造成不利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计生考评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湘阴县“三招并举”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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