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
今年来,临湘市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抓好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预结算、项目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财政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审核拨付、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的监督;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合理价)审定、竣工决算进行评审及施工期间项目变更等综合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报审程序。工程量清单先由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然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综合评审,再送市审计局复审,最后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最终审定报告。
三是强化部门联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实行部门联审,由该市财政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备案;同时,逐步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逐步推行网上备案、网上评标。
四是强化变更管理。合同内单项变更在5-10万元的,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监察局核定;对变更工程10-50万元的,报市监察局进行实地检查;对变更工程超过50万元的,须重新招标,签订新合同。发现擅自变更工程的,财政部门停拨工程建设款,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同约定和相关财务规定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财政局复核、主管市领导审核后,工程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结算实行“三审制”,即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市审计局终审,结算评审未完成前建设单位预留工程尾款不得少于合同价款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