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14年着力打造“五个财政”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08:59 【字体:

  一、稳健财政。全力保障计划内应由财政调度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资金,构筑稳健的财源后劲;加大依法治税力度,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收入上来,保持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税收收入8.25亿元,占总收入比重达到75%。财政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1.5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00万元,增长10.8%。

  二、民生财政。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民全体人民,全年新增民生支出8600万元: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负担部分由基本工资的20%提高到23%,新增支出900万元;②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5%计算,新增支出700万元;③城乡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务以及上级政策明确要求必保的民生支出事项等新增支出1000万元;④新增工资支出300万元,新增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支出5700万元。另外,新增保运转支出700万元,保重点支出2000万元。

  三、活力财政。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两化两基”目标,积极变革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着力完善和巩固财政改革成果,充分调动县乡两个积极性,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两个活力。在此基础上,2014年主要是两方面改革任务,一是落实中央的改革举措,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制改革和事权与支出对等制度改革等;二是完善公务消费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乡镇预算标准化等改革。

  四、透明财政。按照“执法规范、全面预算、保障有力、运行透明、社会满意”的要求,完善财政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阳光预算”,全面实施“阳光征管”,努力促进“阳光支付”,大力实行“阳光采购”,稳步建立“阳光账户”,按要求公开本级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增加支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五、安全财政。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整治“四风”问题的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按照“三清”(账务清楚、干部清廉、机关清明)、“三能”(能干、能处、能忍)、“三心”(工作专心、服务热心、学习用心)的总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干部政治安全;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和审批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效率和安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机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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