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五严格”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11日 09:41 【字体:

  一是严格债务清理核实。出台《平江县政府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彻底查清截止2012年底、2013年底和2014年2月底三个时段的政府性债务底数,认真分析规模、结构、风险变化,提交清理报告,锁定债务余额,完善债务台账。

  二是严格新增债务审批。从今年起,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融资平台等其他债务一律实行收支计划管理。凡需政府偿还的新增债务一律通过单位报计划、县财政初审、县政府审查、县人大审议后才能执行。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必须按照省财政厅核发的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进行操作。加强债务计划审批管理和使用监督,实行“八个严禁”:严禁向金融机构贷款和个人借款弥补单位经常性收支缺口;严禁为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严禁举债用于竞争性项目建设;严禁超越财力或采取BT、BOT等垫支手段上项目和兴建各类工程;严禁举债“买税垫税”虚增财政收入;严禁滞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结转支出;严禁滞留、挪用村级补助资金;严禁铺张浪费和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三是严格债务风险预警。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凡超出警戒线(债务率100%)的乡镇和单位,不得新增债务,并要拿出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积极偿还债务。

  四是严格落实债偿责任。县本级按照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设立偿债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用于县级债务偿还。同时,督促各乡镇单位通过建立偿债准备金、盘活资产、清收债权、厉行节约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痛心还债。加大财政出借资金回收力度,按要求完成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化解工作,有效减少存量债务。

  五是严格债务绩效考核。落实“谁举债、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的举债终身负责制,将新增债务列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干部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每年,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财政局对各乡镇各单位政府性债务状况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单位“一把手”调动、提拔和单位有关资金分配额度进行挂钩。


平江县“五严格”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99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