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全面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搭建制度框架。出台《湘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阴县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购置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制度、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
二是建立管理平台。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清查,澄清国有资产底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186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实现公共资源共享。
三是实行集中管理。按照“三不变一划转”(即资产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不变,只划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则,对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归集管理,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登记、产权、经营、监督“四个统一管理”,归集资产总值3亿多元。
四是强化融资服务。出资成立湖南洞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归集5家下属国有企业。近年来,以此为平台,先后向银行融资近8亿元,洽谈私募债、理财产品、租赁贷款等产品7亿元。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3亿余元。
五是推进国企改制。先后对156家改制企业和19家行政事业单位68宗资产进行处置,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溢价 4200万元 。协助完成了20多家县属国有企业改制扫尾,解决了近3万职工社保挂账和1500余万元社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