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抢抓机遇激发现代农业活力
今年以来,华容县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为契机,扩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不断夯实支农资金管理基础,因地制宜,依托优势产业发展现代农业。2015年,新增规模经营面积6.7万亩,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6.03万亩,占比55%;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2家,达到334家,入社社员8.4万户;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42万亩,增长30%,全县农业产出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资金整合。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统一管理的原则,将各级财政投入农业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小农水等10项资金进行归并,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格局。从2014年起,共归集涉农资金5亿多元用于现代化农业建设,其中环洞庭湖综合整治项目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1.4亿元,完成近2000千米的渠道硬化建设;投入2.67亿元“小农水”项目资金,加强了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和完成国土整理项目12个,修建农村道路和机耕路835公里,新增标准农田1.87万亩,达到72.8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5万亩,达到22.5万亩。
二是拓宽资金渠道。确定县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为信贷业务选择对象,要求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财产抵押和无机构担保的信贷支持新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县170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为使银行贷得放心,在财政支持下,出资500万元,在金融机构设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达到1000万元。在政府引导资金的撬动下,华容县首批入围信贷支持的117家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规模达2660万元。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普遍制定和完善了资金管理机制。对项目申报实行了专家评审制,在项目实施中积极推行招投标制、投资评审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移交管护等制度。严格实行县财政报账制、政府采购和项目审计制,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审核和报账,切实做到“三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