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大力支持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9月25日 08:45 【字体:

  近年来,岳阳县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一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岳阳县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按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部门批准的程序,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登记核实,对登记在册的五保对象,张榜公示,发放《供养证书》,全面落实供养政策。2014年,岳阳县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640元/年,2015年提高到29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则由200元/月提高到了450元/月,供养标准按社会经济发展的涨幅同步递增,供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二是全面启动养老服务补贴。2015年,对全县65岁以上、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的困难老人全部启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据统计,全县共有3243人符合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共发放资金32万余元,其补贴以现金形式打卡发放给本人,实现了100%全覆盖,100%补贴到人。

  三是基础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岳阳县于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政策以来,城乡年满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受70元养老保险金,全县共103365人享受基础养老保险金,普及率达100%,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全覆盖。

  四是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依实际入住的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给予补助,按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2000元和改扩建养老机构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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