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四个明确”推进政府服务社会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0月30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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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政府服务事项分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政府所需辅助性服务、其他事项六大类。结合本县实际,精心制定了《湘阴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将2015年至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定点工程(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按建筑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类、水利水电工程类、市政工程类、路桥工程类等四个类别分为四个标段,引入中介机构,建立供应商库,每个项目采取随机抽取供应商的模式。
三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由县政府主导,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住建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县财政预算安排201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城区清扫保洁和绿地管养以及基本养老服务等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后段将在全县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推进。
四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主要分为预算编制、招投标、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四个程序,每个项目信息都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