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强化举措确保新农合基金“无忧运行”
一、完善四项制度,规范新农合资金运行。在严格新农合财政专户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四制”建设。一是健全基金运行管理制度,对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金运行、专户设立等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建立基金专项审计制度,严格审计监督;三是坚持“双印鉴”制度,做到财政局、经办机构、代理银行“三账相符”;四是推行新农合医疗费用补偿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把四道关口,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关。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与其签订协议,加强督导评估,严格准入退出。二是补偿审核关。根据医院级别,明确补偿资料审核的重点单位、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项目,对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套、骗取基金行为。三是监督检查关。财政、卫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并走访参合农民,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四是调查核实关。制定《参合农民外伤调查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关联信息甄别和结果确认,确保医药费补偿补到实处。
三、强化三个监督,规避基金支付风险。一是抓好公示监督,在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患者补偿公示栏,每月对参合患者补偿人次、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实际补偿率等情况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农民群众共同监督新农合基金运行。二是抓好电话跟踪回访,对电话回访和举报信息中发现的可疑信息,上门上户调查核实。三是建立与交警、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有效防止病历造假和冒名顶替等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