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五加强、三严格”推进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成立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的汇报沟通,通过动员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解读债券置换政策精神和管理要求,消除了“债券置换就是核销债务”的认识误区。
二是加强业务辅导。举办债券置换专题培训班,就置换政策规定、存量债务核实、三方协议签订、资金支付、系统操作、资料归档等内容进行集中辅导,使单位财务人员过好了政策关和业务操作关。
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抽调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审核工作组,按照“见人、见帐、见物”的原则,严格审核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存量债务,确保置换债务不错、不漏、不重复。
四是加强偿债准备。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各项目单位偿债准备金制度,压缩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并实行定时收取和专户存储,每年有计划地从预算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偿债,逐步化解存量债务,提高政府信用。
五是加强风险预警。严格落实《平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严禁各乡镇各单位直接举债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建立政府债务负担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等预警指标体系,控制和化解债务风险。
六是严格债券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将置换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银行账户,加强债券置换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坚决杜绝偿债主体转移行为。
七是严格新债控制。拟出台控制新增债务管理办法,从政府投资项目“一盘棋”管理、厉行勤俭节约、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遏制随意举债现象。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考核机制、新增债务责任追究机制和减债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对债务管理混乱、超过债务警戒线仍继续举债的单位,坚决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扣减单位经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部门按党纪国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