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六统一”推进“村账乡代理”改革
一是统一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村账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财政局。
二是统一业务指导。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设立湘阴县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为县财政局下设公益类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村账乡代理业务指导工作。乡镇相应成立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专门办公室、档案柜、电脑设备。
三是统一人员配备。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村账乡代理财会人员,核定全额事业编制,全部充实到乡镇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村级组织取消会计和出纳设置,配备专职报账员。
四是统一代理服务。结合撤乡并村工作,组织对全县村级组织“三资”进行清理。将原已设立的村账账套进行升级,定期报账、会计核算。取消村级账户设立,坚持以票管收,统一银行账户,建立备用金制度。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健全村民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制度,定期村级财务公开。实行会计档案集中管理。严格村级债权债务管理。
五是统一业务培训。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牵头,实施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三年行动,邀请业务行家专题讲授村账乡代理业务知识;深入乡村组织乡镇负责干部、村组干部、民主理财员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政策和理论水平。
六是统一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湘阴县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阴县村账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总体实施细则和监管部门职责。指导全县各乡镇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整套流程图、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操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