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推行“五个同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8月15日 00:00 【字体:

  一是财政监督同步预算评审。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依托信息化平台,将财政监督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全面提高预算评审质量。2014-2015年对478个专项资金预决算评审进行了同步监督,其中预算送审30.57亿元,审减1.76亿元;决算送审8.14亿元,审减9015万元。预算评审与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二是财政监督同步预算绩效评价。2014-2015年,对17个专项资金共54个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密切关注评价方案的可行性、评价内容的完整性、评价报告的公正性、评价程序的规范性、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等方面。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充分运用2015年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结果,共压减预算支出1500万元;核销人员编制74个,节省财政资金184万元;收缴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37万元。

  三是财政监督同步乡村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随着预算标准化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延伸到乡镇,积极引导乡镇财政所和财政专职监督员,依据新修订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运用“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账乡代理”两个平台,实施同步监督,全县初步形成了“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的乡村财政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是财政监督同步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绩效评估等一系列财政监督备案制度;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管理体制及五保、低保、特困对象等涉农工程跟踪监管项目财政监督备案制度;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工程层面和发放补助清单公示栏;制定了《湘阴县检查监督点制度》《湘阴县财政监督员管理办法》《湘阴县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阴县村账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五是财政监督同步日常财政管理。认真落实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一支笔审批”,一般性财政拨款由财政部门相关业务股室按年初预算执行,按程序审批,按进度拨付。特别是在惠农资金发放方面,每笔财政资金拨入、安排任用都必须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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