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财政明确2016年三大改革目标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8月17日 00:00 【字体:

  一是上级要求的改革。认真研究并积极应对全面“营改增”以及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等国家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及时根据税种划分调整征管重点。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现盘活存量实时化,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或者闲置沉淀的转移支付,及时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面完善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政府所有、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管理体系。

  二是县内部署的改革。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内乡镇要全面完成。继续推进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专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2000元以上的货物、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同时,与监察、审计联合开展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政府采购扩面提质。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大力推广PPP模式。全面完成公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深入在环卫、保安、污水处理等领域推进政府服务社会化。大力支持、深度参与社保、教育、卫生、金融、司法等其他领域改革。

  三是自身需要的改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财政动态监管,推进财政政策、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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