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突出“四严”抓实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布置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平江县迅速行动,落实“四严”,推进专项检查严格高效开展。
严密组织,做好检查准备。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班子,明确财政局、扶贫办以及各乡镇、扶贫村的责任,层层宣传发动;出台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范围、内容及重点、方法步骤等进行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快、准、实、严。
严谨清理,摸清资金底数。要求各乡镇按照“二四二”的工作要求,在4月8日前完成财政扶贫资金自查。一是做到“二个全覆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查面全覆盖,各乡镇、村级和涉农部门自查面要全覆盖。二是做到“四个对口”:财政扶贫资金拨付数与扶贫办等部门对口,县直部门拨付数与乡镇资金对口,乡镇拨付数与村级资金对口,村级安排数与到项目、到农户的资金对口。三是全面掌握“二个底子”:掌握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三大块资金的底子,包括项目名称、金额、文件依据等;掌握违规使用情况,包括改变用途、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
严格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对自查发现和以往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对因项目进度缓慢而影响支出进度的,要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确需调整的资金,要陈述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经乡镇初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方能调整。由县检查组加强业务指导,深入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
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分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制原则,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擅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对象和滞拨、闲置、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金额大小、职务高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并执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