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财政:三举措加强财政监督 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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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年05月3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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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各部门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汨罗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部门财政支出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制度。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重大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提报市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对于财务管理规范、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对于财务管理混乱、实施效果差的项目,压减乃至取消财政资金投入。
三、加大查处力度。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收缴违法所得,对相关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撤职、开除等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随意调整预算安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超标准或负债缴纳住房公积金等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要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改正,收缴违纪所得,并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