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三个建立”探索涉农资金分配权下放乡镇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7月2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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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阴县积极探索涉农资金项目分配权下放乡镇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乡镇对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责任。
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财政组织、部门和乡镇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责机构,做实分配方案,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使用方向,落实部门、乡镇工作职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建立权责下放机制。对涉农资金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投资规模、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论证,有针对性地下放部分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权限到乡镇,并将该部分资金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到乡镇。县级统一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规划,按照因素分配法、目标任务法等方式,将资金切块划拨到乡镇、使用权限下放到乡镇,由各乡镇按照全县统一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资金使用程序,实行县级报备、接受跟踪审计。
三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制定有序推进部分涉农专项资金下放乡镇分配管理使用的制度办法,确保资金分配“放权乡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构建监察、审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等多方面参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多方式并行,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多环节监管的监督检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