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四强化”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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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年08月0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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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平江县财政局以服务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目标,进一步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广度和深度,产生了良好效果。1-7月,该县累计完成评审项目948个,评审资金31.05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3.51亿元,审减率为11.3%,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评审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健全干部定岗、服务承诺等多项制度,促进逐步形成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一方面,推动评审中介机构库扩容。通过公开招标,新增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25家,总数达到30家,为评审工作增加了新的力量。另一方面,规范中介机构评审行为。出台《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中介机构实行“定期考核、公平竞争、优胜劣退、动态调整”,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现场抽签法,同时细化考核要求,考核分值与中介机构参与评审项目抽签的机会、获得项目的个数和评审工作经费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升评审质量。
三是强化评审项目复审。在指导监督中介机构规范评审行为的同时,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为重点,加大评审项目复核审查力度,通过咨询价格、现场勘踏等方式,据实核定项目工程量和材料价格,挤出政府投资项目“水份”,有效发挥了投资评审的“阀门”作用。
四是强化“两个安全”建设。引导评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评审工作。筑牢“廉洁评审”的思想防线,加强风险点控制,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审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