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三举措”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试点
自2015年被列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平江县强化组织部署,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两年来,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平整土地10855亩,新修和改造耕作道235.8千米,新建改造渠道451.2千米,维修山塘338口、堰坝309座,新修机灌电灌站29座,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项目区防洪抗旱能力和粮食产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高位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高标准农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4家县直单位和24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制定《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为改革试点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统筹整合,实施高度统一。统一人员力量。从财政、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集中经费,集中管理;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做到县乡联动,齐抓共管。统一规划设计。将27万亩建设任务分解到四个年度实施,建设任务5000亩以上的乡镇必须建核心区,核心区着力打造粮食高产良田。规划实施后,可让全县50多万农村群众受惠。统一建设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执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建设标准,然后按“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实施。统一质量监督。按照“乡镇建设主体、村级组织主体、村民理事会实施主体”责任分工,由村民理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管,财政、国土、水务、农业四家抽调技术骨干常驻项目区进行开工检查、施工督查、竣工验收,管好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道工序。统一验收和审计。实行统一验收,选调部分理事会成员参与质量标准、工程数量和投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后期管护等方面验收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项目计划。验收完成后,整理验收资料建档汇总,送县审计局会审。统一资金管理。将过去分散在财政、国土、水务、农业四家部门的项目资金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实行“多个渠道进水”;在县财政局设立专用账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由财政局将整合的项目资金划转至专用账户,实行“一个池子蓄水”;项目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一本账结算,做到专人专管、专款专用,实行“一个龙头出水”。
三、创新管理模式,实现高效运作。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平江县探索建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六大管理模式:一是“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项目实施内容由村民自选、自建、自用、自管,村委会是责任主体,理事会是实施主体,建设过程公开,项目、理事会成员、投资、财务公开,自建项目明细支出公示,变“替民作主”为“由民作主”。二是“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模式。建立项目奖补机制,共发动群众投工26.56万个,折合筹资3187万元,吸纳社会捐资1000多万元,有效弥补了资金缺口。三是公开遴选项目区模式。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为乡镇长现场陈述演讲、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三个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四是系统管理项目模式。项目全程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采纳群众建议。群众全程参与。由村民理事会组织群众筹工筹劳,代表群众采购物资、管理财务、监管质量、维护环境。项目全程监管。各监管单位会同各乡镇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区的选定、规划、设计、施工、后期管护等,实行全过程监管。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管理环节、压缩利润空间,为项目施工赢得时间,非工程费用由13.7%降至7.5%,招投标等中间环节费用减少1000万元。五是“三结合”融合发展模式。坚持与建设优质粮食产生产基地结合,四年将建成20万亩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带动打造好40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30万亩以上。坚持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两年来,共安排贫困村项目102个,投入资金5173万元,支持解决贫困村基本口粮田水源与水渠问题,加快了脱贫攻坚进程。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两年来,共打造了安定镇白茅塅村、浯口镇东港村、伍市镇马头村等10个美丽乡村。六是“四到位”检查考核模式。宣传发动到位。项目实施前,政策、措施、要求宣传到户到每个群众,营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氛围。筹工筹劳到位。两年来,共筹工筹劳达到26.56万个,折合筹资3187万元。人员组织到位。在工程实施前,对项目监管单位、乡镇、村、施工队等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将要求标准培训到位。考核验收到位。根据平常督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按照实施办法对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区任务乡镇进行综合评估排队,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