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财政:“三确保”助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00:00 【字体:

  平江县根据国家、省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创新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试点稳步实施。根据《平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划(2017-2019)》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县财政整合各类资金1000万元,支持开展资源调查、方案设计等增减挂钩试点前期工作。今年,启动第一期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通过拆除废弃工矿用地、废弃猪场、空心村、闲置旧宅基地等,可垦复耕地2000亩,有效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

  二、有偿流转节余指标,确保增加财政收入。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用地指标在省内有偿流转途径,通过上级财政和国土部门牵线搭桥,与长沙市雨花现代物流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达成出售增减挂钩项目预支指标847.2375亩的协议。按流转指标价格水田32.6万元/亩、旱地23万元/亩、林地5.88万元/亩计算,可直接增加本级财政收入1.12亿元。

  三、严格交易收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增减挂钩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安排资金。会同审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乡镇,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重建新、轻拆旧”、“重指标、轻复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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