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财政“四规范”加强平台公司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4月2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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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汨罗市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87号、50号等文件及4月8日省委地方政府债务专项督查组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四规范”加强平台公司管理,切实做好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
(一)规范授权。平台公司实施政府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取得政府书面授权,政府书面授权应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重大事项。没有收益的公益类项目,平台公司负责按授权组织实施;有一定收益的公益类项目,平台公司根据授权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平台公司不得擅自举债,新增政府性债务。
(二)规范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平台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本着手续齐全、程序到位、管理规范、账务单列。
(三)规范项目。平台公司自主经营项目应严格遵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其项目投资计划应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同级政府审定,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日常监管。
(四)规范收支。平台公司作为国有出资企业,其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收入,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