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财政:“五大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3月02日 22:06 【字体:

  近日平江县财政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平江县财政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园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和稳定发展。

  税费房租减免。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坚决落实和兑现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对租赁园区内国有资产或其他私营业主生产经营场所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或补贴本年度第一季度资金。

  社保缴费缓期。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期限延长至331日,不影响个人参保权益,对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或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暂不停止企业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补缴时间延长至630日。

  帮扶企业信贷。及时摸底,积极联合发改局、工信局、金融机构组成工作小组,对县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产、贷款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澄清疫情防控省重点保障企业“底子”,并做好跟进与服务;加大金融支持,降低园区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降低0.5%,共向5家企业发放了8780万元贷款;实行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本县内园区工业企业从复工到2020630日以前,从金融机构取得的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本年度内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援企稳岗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失业稳岗补贴;对全县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凡在2020229日前(含当日)组织复工的,按上岗人数100/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防疫物资采购资金补贴;鼓励企业员工返岗,凡在2020229日前(含当日)返岗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员工按100/人补贴;对全县园区内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且在2020229日前(含当日)返岗的员工给予200/人的生活补贴,并同意购买一年的意外保险。

  优化企业服务。对涉企政务业务,推行网上办理、延期办理和远程办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新申请开办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用防疫物资的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积极协调卫健、医疗部门为复工复产企业免费提供中药预防汤药;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防疫联络员,与企业一道做好体温检测、个人卫生、食堂消毒、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每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协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平江财政:“五大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

112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