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从三个方面深化财政改革创新
2022年,湘阴县财政局将严格落实湖南财政“预算改革年”行动部署,统筹短期应对和中长期发展,建机制、立规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让财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建立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分配体系,用好“零基预算”,统筹部门单位各类预算收入,统一安排支出,形成资金合力,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编制保障清单加力保障。把预算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行“先入项目库,再列入预算”,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地方财政暂付款管理,除已按程序审批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将会计核算、资产、绩效、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业务子系统融入主体流程。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严控竞争性领域投入,更多借助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民间资本投入,提升财政补助政策的公平性、有效性。深入研究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湘阴县贯彻意见。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紧密对接省对县财政体制改革,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部署,特别是房地产税改革动向,开展跟踪分析和效果评估,扎实做好有关改革落实工作。配合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衔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确定共同财政事权。进一步优化乡镇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乡镇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深化乡镇财政综合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理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高新区实施体制机制和绩效薪酬改革。推进洋沙湖集聚区投融资体制建设,实现封闭运作资金自求平衡、区域滚动发展。
深化其他重点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运用税费优惠、政府采购、金融扶持、信用担保等系列支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深入推进财政“八五”普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纠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运用PPP模式,在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等领域推广。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政府债务、收费基金、转移支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