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四强举措规范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0:38 【字体:

为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的功能,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岳阳县财政局立足制度、强化监管,多方位规范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印发《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招标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宣传,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得以在乡镇落到实处。开展定期、不定期培训,进一步增强乡镇采购操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使乡镇采购操作人员更好地完成采购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原则,按规定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乡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在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前组织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及时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合同履约和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对验收合格采购项目,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流程规定及时向财政局提起资金申请。

三、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乡镇应确定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对每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签字确认,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文件备案、合同上网备案、信息统计编报、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政府采购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凡是发现存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行为未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规定进行追责,坚决杜绝私自采购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倒逼乡镇采购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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