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财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央地财政关系等三个方面的具体改革任务,为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岳阳市财政局将紧扣全国深化财税制度改革统一部署,将顶层设计与岳阳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到财政政策制定、改革方案设计、预算安排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理清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岳阳财政事业取得新突破、收到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聚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补齐体制机制短板,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对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强化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编制预算,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奢靡浪费等现象。三是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规范各领域、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管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预算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决定》明确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将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和不合理负担,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从实际工作来看,要关注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密切跟进中央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适当下沉非税管理权限等重大税制改革部署,有力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提高法定税收优惠的精准度,既要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又要规范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夯实税源基础。
三是抓牢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着力缓解地方收支矛盾。《决定》明确“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增强地方自主财力、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等任务,释放了诸多利好,有利于进一步调度地方积极性。一是全力以赴争资争项。切实发挥好争取财政性资金的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关注中央和省的政策动向、发展导向、资金投向,及时收集分析中央预算和省级预算资金安排,抢抓政策机遇“窗口期”,建好政策信息“情报网”,指导各级各部门精准包装和申报项目,加大财力性、竞争性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纵深推进财源建设。着力培植财源税源,深入实施产业税源壮大、骨干税源锻造、潜力财源提升、税费治理增效、财源固本强基、财源培植环境优化等六大工程,培育和挖掘更多财源增长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三是逐步理顺市与区财政体制。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以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为原则,逐步理顺市与区的财政体制,理顺“权责利”关系,统筹推动市与区高质量、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