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东安县财政局从建立健全各项评审制度入手,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评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送审制度。建立了财政投资项目送审资料标准制度,要求所有项目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坚决不受理,确保了送审资料的质量,杜绝了边审核边补充资料的情况。
二是建立财政投资项目现场勘察验收记录签字制度。对于工程现场勘察验收丈量项目,由评审人员携带统一表格,做好各项记录,并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现场测量数据当场签字认可,避免了在结算审核中工程量互相扯皮的现象。
三是完善财政投资项目拨款审核制度。拨付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款时,必须由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严肃了财政纪律,加强了工程项目事中监管。
四是推行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二级复审制度。将评审人员分组,评审项目先由组内一般工作人员审核,再由评审小组负责人审核,出具意见后交中心主任进行二级复审;重大项目由两个以上评审小组分别进行审核,各自签署意见后,再交评审中心主任二级复审,避免了工程预、结算中出现多算、多计、少算、漏算等现象,提高了评审质量。
由于措施得力,一季度,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完成工程项目审核30个,送审金额9314.24万元,审定金额5879.58万元,核减3434.66万元,核减率达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