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再次提升城乡低保救助标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5月31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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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安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从今年4月起,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35元提高到3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600元。
近年来,东安县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去年,全县城市低保月均保障9491人,月人均救助192元,比上年提高42.5元;全县农村低保月均保障28660人,月均救助82元,比上年提高29元。今年,我县根据上级精神,从4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同时将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500元提高到2100元。目前,各项落实工作正紧张进行,预计六月底可发放到低保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