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用”三管齐下 新田县力推水利建设基金征集上台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01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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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新田县征集水利建设基金70万元,完成全年征集任务75万元的93.3%,同比增长9.2%,着重从“征管用”三字上下功夫:
征足,就是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应收尽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湘政发〔2011〕27号和湘财综〔2011〕45号文件精神,争取有关部门和征收对象对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二是落实征收任务,签定目标责任书,完善奖罚措施,挖掘征收潜力,消除死角死面;三是规范减免程序,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管严,就是加强和规范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的主管部门,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将水利建设基金及时足额解缴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做好水利建设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用好,就是确保水利建设基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水利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部门,一是按照“量入为出,合理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拟定全县水利建设基金项目计划;二是与财政部门相互配合,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实行跟踪问效制度;三是确保水利建设基金专款专用,对其财务收支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