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出实招
为认真贯彻好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队伍两个安全,东安县财政局除及时加强宣传力度,营建浓厚氛围,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外,还在落实上狠出实招,确保了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收到成效。
第一招,从今年5月起,严格执行第三方对账方式。即各商业银行每月底打印两份银行存款对账单,其中一份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一份交财政监督检查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上月各业务股室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勾兑后,与财政监督局一起再与各业务股室进行对账,这样既可以及时了解资金拨付情况和资金走向,又能督促各业务股室及时记账,真正实现财政监督检查局的监督作用,确保“两个安全”。
第二招,联合县纪委对全县18个乡镇场538个村2010-2011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台了《东安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了财政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要求。
第三招,组织局机关、乡镇财政监督员,采取集中培训、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县16个乡镇财政所2012年上半年财务收支、内部管理、专项资金、村账乡代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年度内有所长异动的乡镇财政所,对原所长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所的财务管理,提高了乡镇财政的理财能力,保证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