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八严”节减行政成本
为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改善民生。近日,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严肃财政纪律的通知》文件,用“八严”来控制公务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令行禁止。
一、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要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祁纪字[2012]18号文件的通知》(祁党办字[2012]107号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
二、严格执行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增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各类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不得违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乱发各种奖金、有价证券、加班费、公车补贴或燃油补贴,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在9月12日之前完成追缴和整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认真贯彻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四定五不准”。“四定”即定地点、定标准、定时间、定人数。“五不准”,即工作日午餐不准饮酒;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同城吃请;不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公款消费;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四、严禁私设“小金库”。要严格执行中央“小金库”治理办的要求,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堵“小金库”来源,做到八个严禁,建立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及联系会议制度。
五、严格差旅费管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对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和软卧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标准住宿。
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未经批准,不得购置公务用车,不得以企业、私人等名义购车,不得借用下属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得到下属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报支公务用车运行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严格执行学习考察和会议培训活动的规定。各地、各单位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及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类培训办班活动的通知》(祁党办字[2012]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会议活动的通知》(祁党办字[2012]62号)的有关规定。
八、倡导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审计部门要突出审计重点,促进各项厉行节约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