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五举措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15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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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东安采取五项举措,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一是建立科学民主的项目决策机制。实行集体决策和公开决策,凡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公益性项目,必须通过咨询评估、公告公示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经多方筛选确定。
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招投标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管办分离。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环节的监管,并建立健全操作细则和管理制度,严把招投标关。
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合同制度。制定了东安县重大项目工程廉政准入制,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严格查处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
四是实行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制度。所有工程项目均应签订质监合同,并报项目领导小组和建设部门备案。
五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制度。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方可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