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格局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21日 10:02 【字体:

  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为进一步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积极从“建立一个机构”、“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 “把握四个环节”、 “强化五项措施”等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构建监管新格局,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一、建立一个机构

  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直相关资金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财政局和各乡镇相应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明确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

  二、突出两个重点

  针对补助性资金和项目资金两类资金的政策要求和管理方式不同,实施分类监管。对补助性资金重点做好公开公示、基础信息核实等工作;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做好项目巡查、验收等工作。

  三、抓住三个关键

  即抓好信息传递、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各项补贴及时、准确、安全发放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一是加快信息传递速度,保证信息及时、通畅传递到位。县乡财局积极主动收集有关资金政策、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等信息资料,将其归类、整理、扫描、存档,并在收到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电子文件夹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二是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扩大宣传,接受监督。县财政局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有关补助政策及办事程序。各财政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栏,不定期公开各项政策和资金信息。补助性资金在数据采集后、资金发放前,以村为单位在各村张榜公示各户具体发放情况。项目资金情况在项目建设地或乡镇政府、财政所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是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所对补助性资金的农户信息是否真实、发放过程是否合规、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补助金额是否准确、发放是否及时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要求达到总户数的10%以上。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全程监管。项目开工前和建设过程中,要实地查看;项目完工时,要及时参与验收,结算拨付款项。县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抽查公开公示执行情况和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情况。

  四、把握四个环节

  对上级和乡镇本级安排并由乡镇财政直接管理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严把项目申报立项、查看验收、资金拨付、资料归集等各个环节。

  项目立项。县级财政把项目申报的相关政策文件提供给乡镇财政,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看。

  项目查验。乡镇财政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竣工后,乡镇财政要参与工程竣工决算验收。

  资金拨付。财政所将监管情况与资金管理相结合,按程序申报、按进度拨款。

  资料归集。财政所将资金台账、文件资料、公开公示照片、抽查巡查照片、监管记录、项目资料等工作内容全部形成档案,分门别类进行归集、整理、装订、归档。

  五、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暂行)》、《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

  二是订立工作流程。将“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管”、“一卡通”补贴发放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制度制作成流程图,一目了然。

  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将资金监管工作纳入财政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提高比例分值,将经费分配与监管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四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乡财县管”资金拨付制度和报账审批制度。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报账,需提交与资金内容相符的凭证资料。直接安排到村的款项,不经过乡镇政府,而是直接拨付至“村账乡代管”账户,有效避免乡镇挪用村级专项资金。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分为交通运输、农林水利、扶贫开发、文教卫生等几大类,大类下设明细项目,每个大类、每个小项的资金存款、收入、支出、结余都一一对应相符,杜绝因账目混乱、资金混淆不清而导致的挤占挪用现象,切实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今年1-10月以来,县乡财局共收集、接收乡镇财政资金信息54份,归集专项资金560项,共计6200万元,下发信息187次,接收乡镇回执165份,收到乡镇监管情况汇报材料22份,处理乡镇监管情况反馈意见13条;开展集中性核查两次,共调查300多户农民,形成核查记录256份,解决问题15个。各财政所共公开公示补助性资金发放情况和项目建设资金情况380批次,开展抽查巡查210余次,形成监管记录660份,提出监管建议8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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