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用制度规范政府釆购行为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2月25日 10:03 【字体:

  今年以来,冷水滩区实行五项监管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阳光采购”。

  第一,严格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制度。采购人申报的采购计划应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用款计划等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人必须说明申报政府采购项目的理由,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对采购项目及资金来源进行审核,然后由政府采购办审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办审查同意后下达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采购中心方可组织采购活动。

  第二,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无论采用哪种采购方式,一律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采购栏发布采购信息,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当在财政部和湖南省财政厅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

  第三,严格政府采购程序监管制度。在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和进程,确保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对于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邀请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实现“阳光采购”。

  第四,严格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制度。采购人先对所购货物、服务或工程按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办审核后,再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否则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第五,严格政府采购回访制度。对每一次政府采购活动都进行登记,凡被登记的活动都必须进行回访,采用电话询问、上门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对回访意见和建议逐项落实,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反映单位,做到“有采必记、有记必访、有访必清”,使回访不流于形式,真正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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