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出台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2月25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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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2012年11月,零陵区出台政策,加大财力倾斜力度,支持乡镇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一、加大财政投入。每年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小城镇规划建设资金200万元,专门用于小城镇建设及乡村建房规划工作。
二、规范城建收费。根据城建相关政策和各乡镇实际,制定出台统一的城建规划收费标准,所有收益全部用于小城镇建设及乡村建房规划。
三、实施税费返还。税收方面:乡镇范围内(除城市规划区以外,下同)新引进的项目(企业)所产生的税收按地方所得部分的70%返还给乡镇;乡镇范围内区以上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的70%返还给乡镇。非税收入及基金方面:乡镇范围内取得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的70%返还给乡镇;乡镇范围内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剔除上解后的80%返回给乡镇。所有返还给乡镇的政策性资金全部实行区管乡用,做到每月结算、每季兑付,专项用于小城镇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