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财政局严把“四关”提高乡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乡村项目资金逐年增多。为充分发挥乡村项目资金效益,零陵区财政局制发了《零陵区乡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把乡村项目资金“责任关、管理关、拨付关、考核关”,让乡村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一、严把“责任关”。明确所有的乡村项目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全部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实施的项目资金统一由区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负责监管,村组实施的项目资金统一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监管。
二、严把“管理关”。统一建立项目库,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各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公众意见,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各自乡镇农村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库。实行项目监管端口前移,各乡镇财政所在每个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和验收时,都要在同一个位置、选择同一个标记物拍下照片存档,如果存在隐蔽工程,还需另行拍照存档。统一验收决算,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各乡镇财政所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实地了解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竣工后,各乡镇财政所要参与工程竣工决算验收。
三、严把“拨付关”。区财政局收到乡村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内网传送给各乡镇财政所和财政监督检查局。各乡镇财政所收到文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所在村村委会,督促其公示项目情况和进行施工准备。小额资金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财政所核实上报情况一次性拨付资金;大额资金和工程量大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财政所核实上报情况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并保证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拨付的资金达到70%,竣工决算后再拨付余下的30%。
四、严把“考核关”。将乡村项目资金管理列为区财政局对各乡镇财政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值20分。对因财政管理缺失,出具不真实和不合法意见,造成项目资金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个人责任,年度本项考核记0分。如果情节严重,扣减其财政所管理经费。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财政所人员有索拿卡要、服务态度不好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年度本项考核记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