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全方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江永县对县直单位固定资产从购买、处置、收入等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有效管理,建立起“产权明晰、分类管理、资源共享、配置科学、处置规范、收益统筹、监管有力” 的固定资产管理新机制,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信息管理。从2009年开始,县国资办就将县直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建立了各单位固定资产数据库,摸清了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以此为基础,要求各单位在购买、处置固定资产时,都要到国资办办理固定资产信息的录入和变更手续,从而实现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时监控。
二是强化固定资产购买管理。该县规定,县直单位凡购买固定资产,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批并通过政府采购办理。对购买固定资产的单位,分别依托县会计核算中心、乡财局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局等支付平台,严把报账关,发现购买固定资产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账。
三是强化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各类固定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核销等,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其中的房屋、土地、车辆等重要资产的处置,还要由县国资办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批,一律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在县财政局实行处置。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固定资产收入管理。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收入、利用固定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以及利用固定资产从事其它形式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的固定资产收入一律缴入县财政专户。
五是强化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县国资办要求县直各单位在每年末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到县国资办调整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账实、账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