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六项举措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一、规范账户设置。每个村只能开设一个村级财务专用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级拨付的各种补助资金和村委收取的款项一律存入专用账户,支出从专用账户提取。禁止“坐收坐支,设小金库,做两套账”等行为。
二、规范会计资格。凡从事村级财务核算的会计人员,除必须取得《会计证》之外,还必须取得县财政局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没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
三、规范报账手续。村级财务的报账凭据,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财务审批人签字,并由乡镇经管站审核盖章方可入账。
四、规范会计核算。村级财务核算,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做到依法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填制会计凭证,按时编制会计报表,不得以“包包账、流水账”代替。
五、规范财务公开。各个村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公布的项目包括: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详细内容、金额、经手人等,方便群众查阅。
六、规范廉政监督。由县财政局、经管局、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