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实施“四大工程”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05日 09:49 【字体:

  2013年,江永县通过实施“四大工程”,竭力支持保障民生,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年财政总支出10.97亿元,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为8.2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75.11%。

  一、社会基础保障工程。一是支持社保工作发展。拨付社保资金2.59亿元,将全县8581户2292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按月足额打卡发放低保金;1127名孤老人员按规定享受五保户待遇,集中供养率达到20%,实现应保尽保;3.5万余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按时领到了每月55元的养老金,做到一个不漏。二是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好新农合配套补助资金,全年参合人数为219911人,参合率达到98.44%,补偿参合人员108367人,补偿医疗费7725万元,人均次补偿金额达到4267元。三是努力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免费为51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施了订单式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由县财政“买单”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了357名“4050”人员的再就业。四是积极做好小企业单位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着力构建全民普惠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为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农惠农工程。进一巩固和完善惠民补贴政策“一卡通”制度,通过加强协作,部门配合,新增了农村客运、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13个补贴项目,使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达到34项,全年共兑现各种涉农补贴资金6141.97,比上年增长35%,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育兴县工程。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加强“合格学校”建设,全年共投入教育事业费和“合格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等共2.58亿元。在县财政的倾力支持下,完成了2所合格学校的检查验收,其他学校的项目建设也正在高速有序地推进;支持幼教事业发展,加强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实现公办幼儿园城乡“全覆盖”;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将教师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加大教师公转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了教师的居住条件,为教师“乐于从教,安心施教”营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四、公益事业工程。通过整合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扶贫资金及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全年共投入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500万元,完成公益事业项目240个,其中:村内道路项目99个计207公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15个,共整修水渠93公里、山塘9座库容72万立方,新修机电井1个、农村饮水工程2处,其他小型水利设施项目27个;修建桥梁4座; 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8个;新建绿化项目14个,植树5560株。上述项目建设,覆盖全县142个行政村,受惠群众达到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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