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严把“六关”规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11日 09:42 【字体:

  一、严把征收管理关。县政府确定,江永县蔬菜基地规划区内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县蔬菜办负责征收,县蔬菜办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县国土资源局代征代缴。县国土资源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代征代缴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全额汇入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再由县非税局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足额缴入县财政金库,所需项目支出经县蔬菜办商县财政局确定并报县政府审定后,按收入入库进度安排该项基金支出。

  二、严把基金用途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城镇蔬菜基地规划范围内蔬菜基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蔬菜科研,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禁止将资金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和发放干部职工的津贴、奖金、补助及各种福利。

  三、严把立项建设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立项,由县蔬菜办、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城镇蔬菜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到位及财政预算情况,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项目建设由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建议书设计的要求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县蔬菜办负责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四、严把资金拨付关。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要求,提出拨款申请,经县蔬菜办、财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严把项目验收关。列入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投资开发的项目完工后,由县蔬菜办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县蔬菜办责令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认真整改的,县财政局不再安排新增资金,并调减现有投资规模。

  六、严把监督检查关。县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使用进行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责令整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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