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四公开”打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阳光工程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3月19日 10:26 【字体:

  一、财政奖补政策全公开。充分利用文件、会议、报刊、电视、网络、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申报审批程序、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

  二、项目决策立项全公开。在民主议事阶段,在村部所在地或居民密集区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栏,公布项目名称、投资概算、村民筹资筹劳方案和村民审议表决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县级批准立项后,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所辖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村民筹资筹劳方案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

  三、项目竣工验收全公开。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村务公开栏公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具体收支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县级验收完成后,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公示表(分村分项目公布),公示时间亦不得少于30天。同时,在项目现场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公布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财政奖补及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助等情况。

  四、监督举报电话全公开。江永县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实行“并联监管”模式,由县财政局、县减负办、县综改办和乡镇政府共同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实行监管,上述四个单位的举报监督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每个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推动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又好又快发展。


江永县“四公开”打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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