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力推“四化”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质量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14日 08:43 【字体:

  一、监管行为规范化。制定了《江永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江永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县直单位设立财政预算绩效联络员的通知》等20余项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并根据有关法规的最新精神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监管制度的内容,从而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规范了财政资金监管行为。

  二、监管工作全程化。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向项目库,严格筛选财政投资项目,把握好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向;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实行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从支出关口强化对资金使用的源头控管;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按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工作进度支付资金,杜绝无计划和不按工作进度支付财政资金的行为;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联络员制度,强化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意识,完善单位自评与财政考核的相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上述工作,把财政资金监管融入到日常财政管理事务中,构建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

  三、监管力量多样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了财政局各职能股室的监管职责;建立县直单位和乡镇财政监督专员制度,实现财政局业务股室、县直单位、乡(镇、场)财政监督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大监督格局;同时,建立与审计、纪检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力量,把握好财政监督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监管质量。

  四、监管手段科学化。加大信息化设备的投入力度,建立了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乡财县管系统等六大财政管理系统为核心、各种信息安全软件及设备为保障的财政信息大平台,通过财政信息平台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及使用效益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实时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对于在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产生中产生的大量信息,更迅速、准确地进行获取、加工、整合、传输;另一方面,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为创新财政资金监管体制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江永县:力推“四化”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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