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构建三大机制筑牢校车运营“安全网”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6月17日 09:53 【字体:

  江永县自2012年投入学生用车运营以来,积极构建强化学生用车安全管理的财政奖惩机制,杜绝了行车事故,确保了学生安全。

  一、财政补贴机制。对遵守学生用车管理规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用车,县财政将给予政策性奖补,并纳入预算,具体奖补方式为:用于接送小学2.5公里、初中3.5公里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按车辆座位进行奖励,每个座位每期奖励400元;新购买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按购车总价的20%进行补贴,每年补贴5%,补贴4年;经审批纳入农村客运车辆营运管理的学生用车,还将按国家规定给予燃油补贴。

  二、税费优惠机制。对参与正规校车运营的车辆,实行全县统一的税费优惠政策:公安部门减半征收学生用车办理牌照工本费和车辆过户费;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对于参保交强险的学生用车,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予以浮动,对于参保商业险的学生用车,按20%的优惠系数执行,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石油公司为学生用车办理优惠加油卡,为营运业主节约费用开支。

  三、违章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导向作用,严把财政奖补资金支付关口,将财政奖补资金的发放与校车安全管理实现无缝对接。对学生用车在一年内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第一次,县财政扣减该车该学期安全奖励的50%;第二次,扣减该车该学期安全奖励的100%,并取消其当年所有学生用车优惠待遇。第三次,列入财政奖补“黑名单”,不再具有校车安全财政奖补和从事校车驾驶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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