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三举措”全力保障教育资金需求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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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保障,江华瑶族自治县推出“三举措”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投入:一是继续提高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初中每生每年均上调40元,并继续落实不足100人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二是从2014年起,在基准定额基础上另增加安排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2014年暂按每名寄宿生155元标准实施;三是按生均4000元标准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测算,此次提标增项全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需增加财政投入877万元,占上年公用经费总额的21.6%,为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