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五实招”全方位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15:24 【字体:

  今年来,江永县把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抓手,采取五项措施全方位扶持家庭农场,进一步发挥家庭农场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强化农业技术培训。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每年免费对家庭农场主进行一次种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或者分批次组织到农业发达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创业和致富能力。

  二、全力破解融资难题。指定一家金融机构,根据家庭农场特点,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制定专项金融、信贷政策,着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一是给予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所投入资金的30%信贷授信;二是积极拓展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担保范围,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利率原则上低于同类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三是给予2年10万元的贷款贴息。

  三、提供水电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的种养生产过程的三相用电(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捕虫打药等)定位为农业用电,对不能满足用电需求的低压线路可优先安排改造,对需要新架设线路的家庭农场,在报装审批上从速从简且安装及验收送电优先。水利灌溉方面,在有节水灌溉等相关项目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并且家庭农场灌溉用水根据政策给予减免水资源费。

  四、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一是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尽量向家庭农场生产机耕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倾斜;二是将符合江永县农业综合开发2014-2020年总体规划,并在统一规划的灌区或小流域范围内及其周边的家庭农场,纳入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是县直部门的项目资金尽可能的向家庭农场倾斜。

  五、出台财政奖励办法。县财政设立扶持发展家庭农场资金,对于首次认定的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的现金补助;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成功的家庭农场,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10000元的奖励。同时,每年由家庭农场认定小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评选5户示范性家庭农场,被评选为示范家庭农场的,每个农场奖励10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拥有100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的家庭农场14户。该县计划通过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至2020年发展家庭农场达到2000家,家庭农场人平纯收入达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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