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构建四大体系助推民生保障事业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2月09日 08:13 【字体:

  江永县积极落实上级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着力构建四大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县民生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民生保障体系。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自然退出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来全县共清退不符合规定(含生活好转)低保对象419人,查纠城乡低保错保8人,新增低保对象1422人。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4600多人,农村低保1.6万多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免除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医保金,对参加医保的困难群众,通过医保报账后自负医疗费用过大的,还将由财政提供大病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对其中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另外再由财政提供少数民族医疗救助。另外,县财政还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临时救助金,专项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三是优抚安置体系。健全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和经济补偿机制,多渠道拓展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途径。强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管理,确保参训率达100%、取得双证后三个月内就业(创业)率在95%以上。对城乡义务兵安置政策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做了新的规定,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原来每户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13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原来每户每年8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5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还将由县财政给与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全民普惠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保、医保等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将全县60岁以上老人的月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60元,惠及2.6多名老年人。投资60多万元,建立15了个乡镇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将社保、民政、计生等服务项目集中到服务中心办公,实现民生保障一站式服务,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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