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11:43 【字体:

  “全村的826亩稻田和3000多亩旱地已经和湖南烟竹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0年,湖南烟竹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租赁的土地用来打造集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商务度假、山地旅游、田园观光、温泉康体为一体的‘烟竹山庄·国际农业养生文化园’,项目建成后,将创造1500多个就业岗位,除解决本村劳动力就业外,还可以为附近村提供就业机会”,石期市镇烟竹村土地流转情况是东安县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缩影。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东安县从今年初开始在紫溪市镇和紫溪市镇中心村、石期市镇烟竹村、井头圩镇霞栖村一镇三村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镇村两级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合作社引领、大户带动、园区推进、基层组织协调”等土地流转模式,从5月开始在全县推广。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县财政对将土地流转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且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合同手段完备,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面积100亩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流转合同的流出土地农户,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用土地专业合作社,对入股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且运作规范的土地专业合作社,奖励1万元。对流转年限10年以上至流转承包期末的,一次性给予流出户每亩200元的资金补助,在给予适当补助的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奖励土地流转工作贡献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单位、流转中介机构、流转土地经营主体等单位和个人。对承租土地面积200亩以上,种植粮食作物,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且合同手续齐全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1-2万元奖励支持。通过政策引导,今年全县共签订耕地流转合同24321份,合同面积达122112亩,全县现有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1223户,其中50-100亩的478户、100-500亩的133户、500亩以上的28户;全县吸引工商资本3.4亿元投入农业生产,培育烤烟、食用菌、东安鸡、优质稻、油茶等农民合作社142家,注册家庭农场4家,发展专业大户12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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