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强化资金管理,稳步推进市属国企改革步伐
2014年,永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3+2”改革方案的决策部署,根据《永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多次在局务会上研究部署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资金筹集的协调及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财政职能,对国企改革资金筹集协调及管理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实地测算及专题讨论等方式基础上,代拟了《永州市市属监管企业改革资金筹集及管理办法》、《国企改革资产处置实施意见》、《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资金筹集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从资金筹集的方式、资产处置的程序、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全方面多举措强化国企改革资金管理,有效地解决了该市市属国企改革的资金管理问题。
2014年,纳入该市市属国企改革计划企业共26家。根据该市国企改革办测算,需安置职工11037人,改革总成本17.2亿元,付现成本13亿元;其中,纳入省政府考核的为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企业,需安置职工5037人,改革成本7.6亿元,付现成本5.3亿元。
针对国企改革资金大、统筹难等问题,该局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实际出发,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国企改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资金。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职工前期经费、改革指导组或清算组工作经费等支出费用及资金使用计划,必须经市国企改革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二是严格按照程序拨付资金,国有企业改革所需资金经市政府批复后,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由各改革指导组或清算组提出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市财政局按照领导批示通过国企改革资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各改革指导组或清算组。三是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该局对市属国企改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资金封闭运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改革企业资产处置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入市财政国企改革资金专户,支出由该局按照领导批示通过财政国企改革资金专户拨付到各改革指导组或清算组。四是严格建立健全改革资金内控机制。该局涉及到国企改革的相关科室分工合作,互相监督,非税局和经建科负责改革企业土地出让金的汇缴、清算和划入改革专户;企业科负责国企改革资金协调、审核、报批;国库中心负责资金拨付、核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是严格及时拨付国企改革资金。为了做好国企改革工作,该局积极主动地与市国企改革办协调沟通,对资金需求报告及时办理,审核、报批、拨付手续都是在最短的时间完成。目前已根据需要拨付改革资金3.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