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四措并举着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2014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四项举措,细化工作环节,规范资产处置,着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制度建设。2014年,市财政局多次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永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为进一步了解和规范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为加强投融资公司资产管理,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适当集中可用财力,市本级出台了《永州市本级投融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市政府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了《关于对专项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调控的方案》,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财政调控20%,为国有资产处置提供制度依据。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了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工作,闲置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均经过财政部门核准和审批,土地房屋等重大资产处置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时,根据省、市纪委和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永州市执法执勤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执法执勤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和一般公务车处置工作。在市纪委监督下,市财政对收缴的超标超编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其中超标车辆16台,超编车辆38台,成交净价款420万元,高出拍卖底价80万元,溢价率25%。在车辆处置过程中,坚决杜绝单位自行处置,确保拍卖过程公开公正,在拍卖过程中要求做到5个环节:《永州日报》刊登拍卖公告,处置车辆集中展示,拍卖过程全程摄像,车辆所属单位拍卖现场监督,车属单位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处置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全面掌握信息,实施动态监管。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3年行政事业报表通知》的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资产信息报表编制工作。一是迅速下发通知。市财政局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县区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并在《永州财政网》发布,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市本级建立了报表编制QQ群,在QQ群上及时指导各单位进行报表编制,部分县区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集体培训。三是及时审核汇总。克服无报表编制软件和审核公式的困难,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报表编制任务,报表质量大幅度提高。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行政事业单位3993户,其中行政单位1736户,事业单位2257户。资产总额192.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43.7亿元,占23%;事业单位149亿元,占77%。市本级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96户,其中行政单位79户,事业单位117户。资产总额48.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12.8亿元,占26.5%;事业单位35.5亿元,占73.5%。
四是强化征收管理,确保收入入库。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全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市本级改变缴库方式,积极协调,组织资产处置收入入库,2014年入库达到2830万元,净财力2000万元以上。同时,对市本级资产处置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往来挂账进行了核销,对历年结余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增加财力约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