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突出“五为”
一是坚持改革为先,释放财政体制红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建立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对各类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财力统筹力度,提高非税收入统筹比例;扩大财政预算公开,2015年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市直全额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逐步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公共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情况。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在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完善财政体制,科学划分市区事务责任,细化市区支出责任,合理确定市区资金分担比例。健全国库管理制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扩大公务卡结算;清理整顿银行账户,逐步取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启动公务用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车改革方案,适时启动公车货币化改革。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科学编制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努力降低社会公共服务成本。
二是坚持发展为纲,夯实财源经济基础。跟踪政策导向争扶持。积极跟踪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湘江流域保护补偿机制、生态功能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政策,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项目,建立跑项争资项目库,增强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的针对性、精准性。盘活资金存量增投入。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账户等各类账户的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分类研究存量资金加快使用意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支出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整合政府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改变投放方式强效益。改进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推动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为主转变,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无偿投入,采取政府股权投资或整合投入到信用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担保公司资本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到财源建设领域,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探索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和社会服务事业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为要,做强做实财政收入。强化税收源头控管。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涉税信息电子交流和网络共享,搞好信息分析和评估,切实掌握税基、控制税源,为征管提供精准信息;完善协税护税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和奖惩力度,调动部门单位协税护税积极性,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清理规范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对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对市场主体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认定和优惠期进行检查核实,优惠期满的必须恢复正常的税费征管秩序;建立各项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规范财政补贴、低价供地、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收入考核方式。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确定的收入组织原则,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相衔接的财税收入考核体系,督促财税征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实现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是坚持以民为本,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厉行节约惠民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从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三公”经费继续只减不增,把压减下来的资金集中用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投入保民生。突出财政资金的公共导向,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民生事业投入政策,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力度,促进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倾斜,重点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促和谐。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坚持监管为重,提升科学理财绩效。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制定市本级各项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先有事后有钱、先项目后有资金、先办法后有分配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积极建立均衡支出管理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时性,防止年底集中突击花钱。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资金属性固化、支出结构固化,依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思路,采取跨预算、跨级次、跨部门、跨年度的办法整合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重大专项资金尤其是产业发展资金的集聚优势;开展中小专项资金清理甑别,取消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归并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调整政策对象交叉、区域范围重叠的专项,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强化政府投融资公司债务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夯实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津补贴发放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