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四到位”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惠民生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1月28日 11:07 【字体:

  近年来,江永县坚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到“四到位”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惠及广大住房困难群众。

  一是制度措施到位。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从规划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六方面入手,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同时,制定了廉租房建设用地规划,在县城内确定了两宗面积约16526平方米的土地专门用于廉租房建设,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二是组织实施到位。在资金保障上,加大了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汇报和衔接力度,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和县财政配套投入2163万元,新建廉租住房321套,建筑面积1.47万㎡,占年任务的111.5%。在配置环节上,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在社区、媒体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建设管理上,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三是资金监管到位。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开设了廉租房建设工程专户,严格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建设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由县财政审核原始凭证后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支付给工程承包商账户,有效防止了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行为,确保了专款用。

  四是管理执行到位。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工作政策,从准入关着手,翔实公开每一个申请人的申报条件,采取定期巡查、逐户走访、引入全社会监督举报等多重举措,严格审核每一个申请对象。同时,及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与公积金、财政、工商、社保、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联通,做到公平、公正地将每一个应保对象纳入到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资格,确保“应退则退”。

  自2008年实施保障房建设以来,该县共投入6701万元,完成廉租房建设1420套,建设面积7.1万多平方米,有效解决了5810人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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