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近年来,宁远县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2014年成功迈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200强,列全国第91名、全省第2名。
一、规范预算管理编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创新实践,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构建“预算经费分配与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一是积极建立和完善部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101个县直单位分成“两类五档”,按因素和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最多的有2.5万元/年,最少的也有1.3万元/年,实现经费保障全面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单位职能职责的明晰、调整和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二是在经费保障上坚持量力而行、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在部门公用经费按人员打足、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数量多寡有别、编制内外有别”,促使“三公”经费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从预算源头上遏刹铺张浪费之风。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全程控管。着力抓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全程常态、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四是积极推行预算公开。把预算公开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检验改革成果的重要手段, 2014年全县开展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单位达50个,有力地促进财力分配公平透明高效。五是坚持严格考核。将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按考核办法奖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实行“超收节支有奖,超支短收受罚”,有力地增强预算单位科学理财的责任主体意识。
二、切实优化支出结构。把民生支出放在第一位,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民本资金支出。全年民生支出达到23.9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一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环境卫生、道路、小农水、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累计投入1.32亿元,有力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涉农补贴达48项2.92亿元,补贴农户13.8万户;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整合支农资金5411万元,带动社会投入14520万元,支持壮大烤烟和油茶等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县级合格学校建设,全年教育经费投入达6.12亿元。三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落实新农合、城居医保补助和城乡医疗救助,共让城乡患病群众享受医疗待遇2.19亿元;安排1638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安排2486万元,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7982万元,惠及11万农村老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763万元,让5971名五保对象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拨付城乡低保金10573万元、残疾人专项资金115万元,帮助1.15万名城乡低收入对象和3223名残疾对象解决了生活困难;筹集就业资金2540万元,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五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公共安全支出3617万元,支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支持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控制新增的财政存量资金,从源头上减少财政资金沉淀。一是积极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及时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有效地加快了财政支出进度,今年1-11月全县财政支出进度列全省第6位。二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近两年来,为加强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全县撤销财政专户80个,撤销率达65%,压缩财政专户14个,占比56%,社保专户压缩到3个,保留财政专户30个,对保留的财政专户全部统一归口到国库部门管理,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不断盘活存量资金,我们通过“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办法对暂付款压缩近2个亿,对暂存款压缩近5000万,保障了预算资金需要。
四、全面加强债务管理。严格遵循统筹兼顾、控制规模、注重实效、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和依法决策的原则,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有效地防范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2014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3亿元,综合债务率45%,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规模额度之内。一是严控债务风险。按照《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列支偿债基金8000万元。二是严格监管措施。债务单位举借债务必须有融资需要和财力偿还能力,经县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同意后,严格控制在省厅下达的政府债务年度控制规模之内;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通过国库统一支付;债务单位举借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必须按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债务项目年度收支计划;加强债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将债务管理纳入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财政部门对债务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近年来,面对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居高不下对财政运行带来的挑战,通过严格控制人员入口、加强预算约束和财政监督等措施,财政供养人员始终控制在3%以内,只减不增。一是严控人员入口。对纳入财政供养范围的新近人员,必须经财政、编制、组织、人社等部门共同审核,实行“资金---编制---人员”三位一体,各部门既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又相互监督,相互牵制,共同把守财政供养人员进人关。凡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通过非正当途径挤入财政拨款供养单位的人员,财政部门一经核实一律不安排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财政资金的错拨和浪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每年初,财政会同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严格审核财政供养人数,符合只减不增规定的方可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真实准确。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各单位调入、调出、离退休、辞职辞退、开除或病故等人员情况出现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凡因单位在工资管理中出现工作失误、弄虚作假、乱报冒领等行为的,经财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扣减单位当年经费,情节严重的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